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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的通知
2023-03-23 16:08  

各学院团委、教工团支部:

2023年“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拟推荐参评“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2名,“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2名,“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2个。不满足参评条件的个人和集体不予推荐。因我校团组织建制变更,学院团总支升格为团委后,团组织不符合参评“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的条件,另各学院也不能以团总支为单位再申报“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单位拟推荐“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和“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每项至多申报1个(人)。

二、申报条件

1.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参评资格: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3年(即2020年4月30日前成立,专科团支部不可以推荐),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区局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或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述职评议结果为“好”,参评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上年度对标定级等次应为四星级及以上。组织基本信息已完整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获得过“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不参加评选。

2)参评条件:

①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②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③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④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从未满28周岁(199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学生党员符合参评条件可以推荐)。

1)参评资格:团龄3年以上(截至2023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完整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近5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区局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年满18周岁(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报材料应附入党申请书材料)。

入团年龄不符合团章规定的,不具备参评资格。28岁以下已经入党的团员(学生党员符合参评条件可以推荐),不具备参评资格。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获得过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的不参加评选。

2)参评条件:

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③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3.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资格: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3年4月30日);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上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区局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推荐参评的团干部任职年限不含学生时期团干部任职时间。

5年获得过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不得参评。

2)参评条件:

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④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⑤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⑥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六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4.功能性团组织、临时团组织(比如疫情防控临时团组织等)、先进个人典型等在重大任务或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破格申报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评选推荐流程

(一)各级团组织评选推荐阶段:即日3月16日下午5点前。 

各单位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基层推荐工作。在推荐“两红两优”时,要根据申报原则和条件,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进行推荐。于3月16日下午5点前将 “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天津市“两红两优”各项申报事迹材料(参照模板字数要求撰写)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给解濮瑜老师,逾期不报视为弃权。申报材料清单中其余申报材料,待确定学校拟推报人选后再上交。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考察审核工作,校团委将进一步进行资料审核,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拟推荐候选人进行严格考察。

对于本单位遴选的推荐人选(集体)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从本单位确定推荐人选之日起至校团委召开评审会之日为止,都可以进行公示)。

(二)校级评选推荐阶段:3月17日—3月21日

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拟于3月21日组织校级评审,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初审名单,邀请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市团代会代表、团的委员会成员、往届“两红两优”获得者、基层青年代表等参与评议,等额确定申报对象,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8日前将推荐候选人(集体)申报材料报送团市委。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评选表彰作为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载体,将思想教育、政治引育、价值塑造贯穿评选表彰宣传的全过程。作为新时代天津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团和发掘优秀青年人才、带动团员青年发展的重要手段,激励全市广大青年为建功“十项行动”贡献青春力量。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精心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所推荐人选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使评选表彰工作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深入基层的宣传宣讲活动,围绕汇聚青春动能、建功“十项行动”,着力宣传青年典型事迹,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带领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为推动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附件:1.“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2.“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天津市“两红两优”填写说明及材料清单

5.天津市“两红两优”推荐对象汇总表

 

 

              共青团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3

附件【(3.13)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天津市“两红两优”填写说明及材料清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天津市“两红两优”推荐对象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天津市“两红两优”附件1-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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