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各级团组织按照《天津职业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 “推优”工作计划,在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时,经团支部请示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召开“推优大会”,确保标准严格、程序规范。
按照团中央要求,推优入党工作除了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的《群团组织推优表》外,自2022年9月21日起,还需统一使用团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均使用该表格,由团组织作为工作档案留存。对经规范程序产生的“推优”人员,要在“推优”大会结束后,根据推优类别(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并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填写时需参照共青团推优入党审核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4、附件5)。
为确保经规范推优程序入党的团员有底数可溯源,推优入党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的过程,只需在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阶段上传一次《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后续步骤仅需更新状态,无需再次上传表格。
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需经过团支部推荐产生,团支部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程序参照团支部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执行。
为了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推优”程序,提高“推优”能力。在开展“推优”工作前学习天津共青团基础团务示范课《推优入党》。
团课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J06CqoVcdscbs0HN7YUvA
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
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结合党组织相关工作完成,同时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留档备查)。
附件1:群团组织推优表(学生)填写注意事项.pdf
附件2:2023年上半年天津职业大学 学院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doc
附件3:共青团推优入党审核表.docx
附件4:(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推优入党审核表填写注意事项.pdf
附件5:(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共青团推优入党审核表填写注意事项.pdf